老房重建了,邻里却不愿意相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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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5-27 22:13·中国新闻周刊·发布于北京

距离江苏省政府不到1公里,南京的核心区,一幢建于20世纪50年代、拥有24套住宅的砖木结构二层小楼,居民历经8年,终于完成小楼的原地拆除重建,这是鼓楼区虎踞北路4号5幢的故事梗概。
作为全国罕见的由居民主导的危旧楼原地拆除重建案例,新的5幢虽然最终建成,居民顺利入住,但过程却漫长、曲折。
原地拆除重建后的南京鼓楼区虎踞北路4号5幢,由原先的南入户改为北入户,4个单元变成6个单元,一梯三户变成一梯两户。摄影/本刊记者 王宇
居民最终以不到3100元/平方米的价格,守住了自己在城市核心区的居住权,并用框架结构新楼取代了老危房,房产实现增值,居住水平得到了实质改善。
但要说成功,也会有居民有不同看法:工程有瑕疵、设计有缺陷、造价超预期,尤其是部分居民质疑信息不透明、利益分配不公。
从2016年进入翻建方案的实质性讨论,到2022年完工交付,在长达6年的周旋、博弈中,分歧甚至演变成了对立,邻里之间的肢体冲突不得不依靠警方介入才可止息。
“同意排险翻建、彻底消除隐患”
李芒一直知道,212室这套建筑面积不到83平方米的房子,是父亲留下的“大麻烦”。
父亲是20世纪50年代的大学生,痴迷音乐,喜欢老房子独有的音效,当莫扎特的《小夜曲》在胶木留声机上响起,小楼的天花板与地板,会与之产生一种令人沉醉的奇妙共鸣。
父亲去世后,房子破败了,墙面吊顶脱落、楼板损坏。李芒把房子低价租给附近的大学生,自己住到了10公里外的光华门。但她躲不开老房子带来的无穷烦恼,上下水管道破损漏水,屡屡淹到楼下。最难的一次,她半夜骑着电动车赶来安抚邻居,折腾到凌晨再骑车回家。
2013年,挨着这栋楼的城西干道桥改隧,也许是施工爆破的缘故,这栋楼的外立面出现裂痕。居民们找政府反映情况,要求“彻底改造、消除隐患”。
参与几次商讨后,此前并不显眼的邻居张伟提出了更大胆的目标:原地重建。他很快开始奔走。2014年7月,5幢经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鉴定为C级局部危房。一个月后,鼓楼区住建局下达5幢危房治理排险通知。
2015年3月7日,经全体产权人、使用人签名同意,包括张伟、李芒在内的7位居民,成为翻建工程工作小组的成员,负责翻建工程全面工作。后来,小组成员几经变更,但张伟始终是绝对核心的人物。根据约定,翻建工作实行集中协商制度,不设组长,集体讨论决定。议事遵循“少数服从多数”的原则,以参与表决人数的80%同意为通过,未能参与表决者视为弃权。经表决通过的决议,全体产权人、使用人必须遵照执行。
尽管当时人心够齐,但居民自发驱动的C级险房翻建,在政策上并无路径可依,工作推进缓慢。许明退休前在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,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,便查阅相关规定,于2016年3月26日向宁海路街道办事处递交了《关于要求虎踞北路4号5幢C级危房列入危旧房改造的申请》。
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,2016年7月28日,宁海路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到这栋楼了解情况,要求产权人必须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排险翻建。8月15日,全体产权人达成一致并签名:第一,同意排险翻建、彻底消除隐患;第二,翻建过渡住房由各户自行解决;第三,自筹建设资金,按照预估每平方米1200元到1900元预收,待房屋设计、施工预算确定后,多退少补。
阁楼地下室之争
决定翻建之后,张伟提出了一个改善方针,“楼下架空防潮,楼上通风隔热”,看起来直击一层潮湿、二层闷热的痛点。但这背后还暗藏了借翻建扩大使用面积的玄机:通风隔热,楼上可以修阁楼;架空防潮,楼下可以修地下室。
根据《南京市险房翻建管理办法》,险房翻建应当严格按照“原址、原面积、原高度”的“三原”原则进行。这意味着想改善居住条件,翻建不能侵害相邻人的权利,只能在相对高度不变的情况下,在建筑物内部想办法。
按照居民的设想,建地下室是向下挖,不会改变建筑物的高度。而建阁楼就更容易,5幢是坡顶建筑,过去二层与坡顶之间,本就有一个由轻质板材隔出的闷层。但由于通风不够好、轻质板材荷载有限,居民们利用得很少。如果借着翻建,用混凝土楼板搭出坚固的阁楼,这样可以用最低的投入,最大限度地盘活闲置空间。
张伟是二楼居民,他早就想好了:阁楼必须归二楼所有,一楼居民的利益可以通过建地下室来平衡。
毕业于建筑类专业、日常工作是管理建设项目的陈毓芬,也是二楼居民,她进一步提出:如果要建设地下室,二楼居民不该承担这笔费用,一楼居民应该想好是否要付这样的成本。
一楼居民不干了。一位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一楼居民在《虎踞北路4号5幢建筑翻建意见》写道:“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,应该是保障大家利益相对公平。一些人吃了粽子还要蘸糖,近乎免费占了二楼的便宜不说,还将地下室的建与不建推到前台,提出谁出资谁建设。一楼面临的是两种可能,不建??本可以另外获得利用空间,结果一无所有;建,就得掏建设的钱,而获得一个鸡肋般阴暗低矮的地下空间。而二楼,不动声色得了个阁楼空间,扩大了使用面积,坐看阳光、感受雨露、神速升值。这样的利益分配有一点点公平吗?”
5幢部分住户的阁楼。事实上,一层居民与二层居民曾有过协议,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阁楼空间。但二层居民以“开窗通风”的名义,事先在屋顶留了尺寸统一的窗户,并在街道的协调下达成窗户的定制、出资共识。房屋建成后,二层居民在天花板上凿洞,搭建楼梯通往阁楼。阁楼也因此成为一、二层居民之间的心结。摄影/本刊记者 王宇
在多位受访者的印象里,从2016年到2017年,每次开会都是不欢而散,翻建卡在改造方案上,无法推进。
张伟还提出过另一个平衡方案:一楼可以圈占绿化带形成“前庭后院”。但这一明显不符合规范的做法,让一楼居民不愿意接受。他们主张,阁楼是公共空间,应当架设公共楼梯直达,由一二楼居民平分。
事实上,为翻建方案争吵两年,是一段完全可以避免的弯路。因为无论是用阁楼、建地下室还是占绿化带,在规划上都是行不通的。
如果依照居民的设想搭建通往阁楼的楼梯,那么坡屋顶作为围合空间,就具备了可出入、可利用的条件,坡屋顶因此形成了建筑空间。按照要求,需要计入建筑面积。地下室的面积计算也是同样的道理。
而“三原”原则要求“原面积不变”,即房屋使用权证所载面积不变。要利用阁楼和地下室,必然会突破原有的建筑面积。
距离5幢不到5公里,同样是城市的核心区域,南京秦淮区石榴新村的原地翻建是秦淮区政府主导的。在确定设计思路之前,首先考虑的就是规划要求,由规划和建筑设计专业人员引导、把控。
事实上,石榴新村出于安置需求,最终就增加了建筑面积,也改变了棚户区建筑的原有高度。这表明,对于“三原”原则,并非只有机械遵守这一条路。
“‘三原’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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